總覺得把標題想盡辦法用到那三個字,還算頗累的,所以每次都會扯到跟主題沒關的東西(也許是因為本來就想談那些東西,只是因為不知道怎麼取標題)。

其實我這樣覺得
「人類會隨著年紀增長而漸漸更懂得怎麼樣去作事」
我不知道是否所有人都會遇到這麼多的事
但是我感覺自己似乎可以吸收週遭人給的意見。

雖然我記憶力薄弱,不過我還是盡量挑出我遇過的事情跟經由事情得到的啟發。

我對國小1~4年級的印象幾乎只佔了我記憶中不到1%
除了5.6年級也跟我同班的同學之外,其他我幾乎都記不得
所以我只能從5.6年級開始說起~

由於小學真的是人生中感覺十分不忙的時期(即使當我小學的時候不如此覺得),所以我們上課鈴敲了之後也會很久才進教室。

不過也許就是這樣,我們才有時間在下課玩鬼抓人或捉迷藏之類的遊戲,事情就發生於某一天的上課鈴響起時...

我小學的時候真的不是很能混入團體的人,所以別人說什麼話,我大概都當作真的,對於我而言似乎沒有什麼開玩笑之類的。

在鐘響的時候,我們正在玩鬼抓人,我的國小裡有一種遊樂器材叫做雲梯,實際長怎麼樣不太重要,唯一要提到的是它可以讓我們爬上去。

當時,我抓到了下一個人當鬼(在雲梯上),而此時因為敲鐘,他們都從雲梯上跳下去。

而被我抓到的那個人說:「最後一個下來的下一節下課當鬼。」

理所當然我就成了最後一個待在上面的人(如果我不是最後一個就不會有這個故事啦XD)。


因為我跑很慢,體育很差,所以當時我一點都不希望當鬼,因為我抓不到人(再配合上小學總是可以規定出很奇怪的遊戲制度{EX:暫停})

所以我就不肯下去,而同學以為我待會就會放棄然後回教室,所以他們就先走了,我當時的個性當然沒有下來,我就待在上面(雲梯上面),在那裡上演著所謂危險心靈裡的「藍色的天,白色的雲,在外面上課,真的不賴。」

上課鐘響完過了30分鐘左右,我還是待在上面沒有下來。

又過了一陣子,老師跟著同學過來了,老師:「你怎麼在上面?」,我稍微解釋了一下,老師要我下去,我就說:「我不下去,我不要當鬼。」,後來在跟我玩的同學說服下(說我不用當鬼),我才從雲梯上下來,回教室上課。

好啦好啦,找的出重點嗎?
我自己覺得重點在於,「有些話,是不用當真的。」

雖然我到現在似乎還是沒有真的很能夠不把別人的話當真。

為了避免我再度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我現在別人請我做事,我都會習慣性的詢問必要性(EX:真的要我這樣做?)

雖然這樣還滿蠢的,但是我的習慣締造了我的生命經驗,而我的生命經驗又締造了我的習慣。


國小時不知道幾年級,似乎有一次回家時,我走進我家附近的商店,由於我跟店員還算滿熟的(也許是我有禮貌吧XD?),我就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

那天,我媽載我回來,要我下車去買東西,我就帶著安全帽走進便利商店裡。

此時腦中就想到...電視上常有帶著安全帽搶劫便利商店的事件,我看到店員認識,我就對店員說:「這是搶劫,把錢交出來!(我很像沒講的那麼凶狠)」

店員就轉過頭來跟我說:「這種玩笑不要亂開!」,我馬上就被嚇到了,緊接著她又說:「小心我告訴你媽。」

我又學到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有些事情,即使是玩笑,也不能亂開。」
所以我個人還滿不喜歡拿別人生命開玩笑的言語,所以有時候我還頗嚴肅的。

而我又想到,如果當時她沒有這樣的罵我,我可能還不了解說那句話的嚴重性。


以下跟前面沒什麼關聯

回憶到國三的時候
其實我對國二國三的記憶淺薄
唯一最有印象的是
「站著的時間比坐著的時間還多。」
上課站,下課站,午休站

有一次,我因為犯太多小錯,導致要寫很多遍的罰寫(班級上的規矩)。
我一拖再拖,罰寫的量多到20張600字稿紙正反兩面寫滿都無法寫完。

某天的早自習,我就被老師叫去:「拿著書包到學務處等我。」
到學務處對我而言似乎已經是稀鬆平常了。
(學務處的老師都跟我很熟了{PS:這是壞事})

到了學務處,等了許久,老師從樓上下來。
說:「從現在起,開始寫罰寫,寫完再回教室。」

其實當時已經國三,課程也沒什麼在進度了。
況且我自認跟危險心靈的主角十分相像
就很單純的接受了。

開始寫之後
頂多上一下廁所離開學務處
其他時間都待在裡面寫
等到放學我才背著書包回家
但是我一點都不在意寫罰寫花的時間
所以我回家一點也沒碰
到了學校
我繼續寫
第二天很快的也過了
我發現我的手會不由自主的抖動
也許是寫太多字了

直到第三天中午我才寫完
少上了19堂課左右的我
似乎沒什麼影響
隔天周考照樣排前面(應該只能說沒有往後掉)

其實在這期間(罰寫)我想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我會想,我的生活目的到底在哪裡
雖然當我被罰寫的時候我會覺得
這樣過的似乎比平時還充實


又有一長段時間(從國二到國三進入直升班這段時間)
我長期中午罰站(國三後不久晚自習也罰站)
我發現這真的是我至今感覺最有意義的時光
我比別人多出了好長的一段時間
在沒有電腦、電視、任何誘因的情況下獨自思考。

我也帶了一本筆記本
每天在上面研究一個東西(想當然爾,跟數學有關)
研究了快要一年
還真的被我弄出來了
但是在我弄出來的當下
我想
這個東西的意義性在哪呢?
的確
"這個東西"是我們國二會學到,高二會再學到的一個無聊題目
三角形的周長為100,邊長為正整數,請問三角形的三邊長有幾種組合?(不考慮轉方向或鏡射)

是的,這個東西基測考過的次數少於10次
最大的原因在於沒有用
至少我自己這麼認為
這個東西真的沒什麼用(另外補充一下上面那題的答案是208種)
直到現在我依然想不透它的意義何在?

當時研究這個
只是因為
國二當時教這個的時候
我問數學老師:「這個東西有公式嗎?」
他回答我:「沒有。」
就衝著他說「沒有」
我就開始研究
起初一下子就亂帶帶出公式
後來發現只是適用於大部分的小數字(大數字在當時並無實際驗算)
我國二的幼小心靈
當然是以為自己發現了什麼會得諾貝爾獎的重大發現
趕緊打上網路
結果在不到一個禮拜內就被抓到錯誤(也就是所謂反證法中的例外)
我就更下定決心研究

研究的途中
真的是一種樂趣
那種感覺到答案漸漸逼近的心情
真的也很難形容

而我邊研究
我的心智年齡也跟著成長
漸漸發現這個東西似乎真的沒什麼意義性可言
然而研究做到一半是不洽當的
我就花了將近半年的午休時間將它補齊
現在你問我 我的理論有沒有錯
我不敢保證
至少1~100裡面我已經驗證過了

研究完之後
感覺又失去了生活重心
也許我本來就適合一直做這樣的事情吧

雖然還有兩個小故事沒打,可是字數太多也不好,而一個故事已經在我自己的週記裡分享了,就算了吧。

後記:
最近似乎也缺乏生活重心,到了基測考場無聊,原本是想要跟國三的學弟妹們閒聊一下,不過目的也沒達到,也許這本來就不容易達成,想著想著又讓我想到我半路攔校車,當時已經5點40了,從豐南走出來走到中山路(那條路是中山路嗎= =?),心裡正想著是不是要撘公車回家,走在斑馬線上,突然發現遠方,「是校車耶!」,我就對司機招招手,司機也對我招招手(還是說他的意思是不行?),我就作手勢跟嘴型,大概意思是「我是弘文的,可以讓我上去嗎?
」,司機就做了拉手的指示(叫我過去的手勢),我就過去,他就開門,我就上車,頓時心裡滿想笑的,因為全車的人都在議論紛紛= =. . . .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東東 的頭像
    東東

    我是黃紹東,歡迎蒞臨我的網誌!想聊就聊吧~

    東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