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玩了兩次《台灣夜市》,以及最近在讀一本書《給予》,綜合起來的自我分析(?)。
遊戲的心得多少會有一些,只是說重點不全是遊戲心得(不過會來看的人大概是想看遊戲心得吧)。
競標相關的遊戲也是我不擅長的類型之一,需要說謊的陣營遊戲也是,雖然多少都可以練習就是了。
以陣營遊戲來說,我克服不擅長說謊的方式是,即使我是好人,也只以旁觀者邏輯上的可能性做推理。
因為如果我是壞人的時候無法謊稱自己是好人,但我是好人的時候卻能承認自己是好人,那我是壞人的時候就很明顯了。
所以即使我是好人時,我也不以這個事實作為我講話的基礎,而是以「我講的話都建立在假設我是好人的情況,但我也可能不是好人」為基礎。
結果一開頭就岔題了(X),只是說這種不擅長或許還是有辦法練習的,或是有辦法透過思想上的轉換來達到一定效益的結果。
如果我不先舉遊戲的例子,是不是沒人能聽懂我到底想講什麼(抖)。
那就先簡短心得一下。
在新銳桌遊展第一次真的認識台灣夜市這款遊戲,在此之前我僅僅只聽過它的名字,完全不知道它是在玩什麼的。
只是猜國產遊戲、台灣夜市這樣的名稱,可能是個簡單的小品卡牌遊戲,或是陣營遊戲,或輕中策之類的。
結果一聽規則就笑了,我第一個反應是這是簡單版的《快餐連鎖店》。
遊戲內容是在夜市的街上,玩家們競標攤位,然後開設不同食物的攤位,而每到晚上顧客進場的時候,想吃不同東西的顧客就會沿著夜市的道路走,路上如果有他想吃的店就會進去吃(然後就不會再往後走了,這點其實不太合乎現實就是了)。
那當然你的攤位有人來吃,你就會賺錢。
所以這其實是一個商戰類型的遊戲,你店要開哪,要賣什麼食物(才能賣到東西,或是才能卡到別人(讓別人的顧客來你家)),或是店面擴大獲得強化的效果等等。
跟快餐連鎖店相比,就像是只搶餐廳點位,顧客需求會自動生成(也有一些操作空間),食物蓋完攤位就自然有了,直接開始賺錢。
而殘酷的部分也一樣,你的攤位如果在路線的後面,可能前面蓋了跟你同類型食物的攤位,你的顧客就會被他搶走了。在快餐連鎖店中這種互相牽制的互動是很常見的,也有滿大的操作空間。
換句話說,在台灣夜市的基本版裡,這樣的操作空間是比較小的(或幾乎沒有的),因為路線是固定的,攤位蓋了也無法更換,而在你前面的店家永遠比你先服務客人(當然如果有剩餘的客人還是會到你的攤位),你也不可能改變這個結果。
以上是在展場玩時的感受。
底下是朋友買回來後玩第二次加擴充。
加了擴充以後,可以互動的部分就大幅增加了,整體往中重策的方向前進。
可以改變攤位的食物種類迴避競爭、更加自由地創造顧客、提前吸引顧客。
但這些事情的前提,都要建立在一個能力上--「競標的能力」。
如果你是我這種類型的不擅長競標(不擅競標也有不同種類(X)),這個遊戲你大概很難取勝。
那就要來談遊戲的競標機制,詳細的內容我不解釋,就是對地點出價,然後價高者得標。
而這樣類型的遊戲都會有一種情況是,A想要某個東西,B並不想要,但B不想讓A用很便宜的價格取得那個東西,所以B出價去抬高A必須支付的金額。
那一般來說A會考慮這抬高的價格是否還在他可接受的範圍,就繼續往上喊。
或者A決定自己放棄這個東西,給B拿,但其實這個東西對B並沒有值這個價格。
以遊戲的情況來說,因為連在一起的攤位會得到強化,所以一個地點的價值,對於不同的玩家來說是不一樣的,這個點可能是你的黃金地點,但卻是另個玩家很普通的地點。
A可能覺得這個地點值20元,而B只覺得它值8元,如果A知道這對B而言只有8元的價值,A就可以只出價8元,認為B不會加價競標。
但同時如果B也知道這對A有20元的價值,而B認為自己出10元的話,A也還會再次加價,藉此就可以消耗A的利益(但對B自己無損),那B就會出10元。
而再來就是一個選擇問題了,A如果繼續加價,他還是會獲得利益,但只是少得一些;但他如果不再競標,自己小虧一些,B也會虧一些,兩者衡量未必是自己虧更多。
但A如果選擇放棄的話,A就會跟B一起吃虧,其他沒參與這個競爭的人就相對獲得優勢了。
再極端一點的情況是,B可能出18元,A如果出19元,就只能獲得微小的收益,但如果A放棄出價,他自己完全沒獲利,但就直接讓B被淘汰了(以上述這個假設來說B就虧了10元,局勢大劣)。
所以B要出多少才不會觸及A的心理底線,才能讓A不會選擇放棄就跟B一起輸爛呢?
當然實際的遊戲中要考慮的其他事情還有很多,事實上我舉的這個例子也不是遊戲中的機制(抖)。
只是遊戲的機制也會有相對應的類似情境(困境)。
一些書裡看到一個心理學實驗,大致的概念是這樣:有A、B兩個人,實驗者將10000元交給A,要A將這10000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給他自己,另一部分給B,但此時B會知道A的分配方式,而他可以選擇否決A的分配,如果B否決的話,實驗者就會收回這10000元,A、B兩人一毛錢都拿不到。
現在你是A的話,你會如何分配這些錢呢?
而如果你是B的話,什麼樣的分配方式是你會接受的呢?如果A選擇他拿9999元,你拿1元,你會接受這個分配獲得1元,還是你會否決?
實驗的結果當然是有很多人會否決這樣的分配方式,即使多賺1元也是1元,但他們對這個分配結果並不滿意。
而作為A的人當然也有各種不同的分配方式,有不少人是對半分,也有些人會分給自己多一些,但又要小心不觸及B的心理底線。
而我的弱勢之處在於,以我的性格,當A時可能會多分一點給B的人,有可能分給B的錢超過一半。
而如果我是B的話,也有可能只被分到1元也會接受A的提議。
在我是A的時刻的邏輯是這樣--「B有權力否決我的獲利,我多給他一些讓他更願意接受我的提議」
而我是B的時刻的邏輯是--「否決的話我們兩個都拿不到,不想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多舉一個現實生活中的例子,例如別人買了某款桌遊後玩完不符合他的胃口,但我滿喜歡的,一般二手市場的價格會比他原本購買的價格低一些,但我可能會願意原價收。
也許對他來說此時這款遊戲已經不值得這個價值了,但對我來說值得這個價值。
而且對方很可能是幾年前在尚未確定好不好玩的情況下就購買了(集資或預購),我是可以在玩到以後才做出決策,他是冒著風險買這款遊戲(可能大家玩玩都沒人喜歡,二手市場價格也很低),而我卻不必冒風險,這樣考慮的話我付原價彌平他的風險也是很合理的。
(當然要這麼說的話我甚至可能要加價才合理,不過這種情況心裡也會有點排斥就是了,畢竟是在玩桌遊,不是在買期貨(X)。)
這樣的性格如何連結到競標上的吃虧,可能有一點難以理解,我試著(也對自己)解釋一下。
回到剛才競標東西的例子,A出8元標對A而言價值20元的東西,我是B的話,那東西對我而言只值8元,我如果出10元,而A放棄競標,那就損人不利己了(A沒賺到而我虧2元);
反過來,如果我是A出了8元,B出了10元後,我出12元少賺一點也還是有獲利的,沒必要因此不做(同樣是損人不利己),極端一點地說,如果B出18元,我也更有可能會願意出19元,因為我還是有些微的獲利。
而如果其他玩家預先知道我是以這個方式來決策的(我的心理底線是這樣),他們就能壓到我願意出的次高價格(然後讓我出我只能些微獲利的最高價格),也不用擔心我會選擇放棄競標就跟他一起下去。
再更進一步,我認為別人會這樣認定我的心理底線,所以我第一次出價時就直接壓到我願意出的最高價格(只能些微獲利的,可能你不來卡我去做其他選擇的獲利都不會低於我的獲利)。
為什麼要這麼做是因為,台灣夜市中的競標不是完全無止盡的喊價,你被別人的價格壓過時,你未必能出更高的價格競標,所以第一次就喊到別人不願意再次出價是有意義的。
這樣的結果導致,我標到我要的東西的價格都會比一般人高;而別人標到他要的東西的價格都會比一般人低。
很大的劣勢(?)。
但這當然也不是說我不會去卡人,只是說這個卡人是基於勝負判斷的問題,不是我上述這套邏輯。
我第二場的過程,有人第二回合出了不算很高的價格標兩塊對他很重要的地點,那地點對我(跟其他人)來說並不值那個價格,但如果沒有人去卡他的話,遊戲在第二回合就可以決定第一名是誰了(遊戲有5回合),而我是尾家,這時候我要不要去卡(損人不利己),如果我不做的話,基本上第一名就決定了。
當然我也可以抱持另一種心態,就反正我做對我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他到底能不能確保第一名,讓之後的第二名去想辦法牽制吧,而這大概就是其他玩家不牽制的心態,或許也是正確的。
那實際上我是卡了,而當下的情況依照機制,他無法加價競標回來,就自動變成損人不利己的結果,即我高價得標對我用處不大的一塊地點,而他也沒有拿到他的黃金地點。
而最後我是輸爛了,當然這是很多原因導致的結果,不單純是我卡那動的關係,還包括很多次我的出價都壓得很接近我心中認定的價值,而非對別人而言的價值,因此獲利都比較低。別人則不是這麼做的,所以他們偶爾能用較低的價格買到自己心儀的地點。
為何不出對別人而言的價值呢?回到上面的邏輯,別人可能出價壓我,那我就還是得消耗行動再次出價到我心中認定的價值,而這個消耗行動是有代價的(跟機制有關);但當然也有可能別人不願消耗行動出價壓我,別人可能也不願意冒風險,但如果我讓別人有冒這個風險的機會,結果又會是損人不利己。
說了這麼多,如果你沒有我這種性格,你應該是不會在競標上遇到我這種問題。
這種直接出到底價的心態可能也跟玩其他遊戲的習慣有關,我不會預設別人不會來卡我,如果我知道別人最佳的選擇是卡我,那我就不會給他卡我的機會。
當然每個人的心理底線都不同,多少都有點隨機成分,或者受情緒或對象影響。
你也可能可以從經驗判斷對方的心理底線,以此決定要加價多少來賭對方會加價回來(而不是跟你一起下去)。
總歸還是來檢討自己,有什麼觀點能讓自己超越這種性格上的限制(X)。
例如其實我中後期很劣勢的時候,就不必都壓到自己的最高價格,因為別人可能根本懶得卡我。
或是準備一個硬幣或骰子,在有人加價逼我出更高價時,根據我的利益減損的程度計算比率,擲骰子看擲到幾以上就選擇跟對方一起下去(即我不再加價,一起吃虧)。
這樣的機制就能讓別人自己好好考慮要不要賭我會加價回來(?)。
比喻成剛才那個心理學實驗的話,就是我作為B,我根據你分配給我的金額占5000元的比率,機率性的決定我是否同意你的分配方式。
在這個假設下,如果A選擇平分,我就必然會同意;而如果A選擇分他自己9999元,我1元,雖然我的性格可能會選擇接受,但我採用上述機率的方式來取代我的意願做決策,A有完全的資訊可以決定他要賭多少運氣。
或是我也透過擲骰子決定要不要卡人(?),以我第二場的情況就是,他如果出得更高價,我可能就不會覺得他能獲得必然第一名的優勢,因此我就不會卡他,但他決定賭別人不會卡他,只出了偏低的價格,這種時候我就可以讓骰子派上用場,考量我覺得他"應該"要出多少,而他實際只出了多少,來粗估一個要卡他的機率,然後擲骰,這樣明確的賭運氣機制,或許也能讓別人出價時不過於貪婪(X)。
概念上可以說是,因為我無法調整性格去吻合一般人的心理底線,所以我可以設計一套機制來讓自己能模擬一般人的心理底線,藉此減少他人對我的剝削(X)。
就像賽局理論中的囚犯困境一樣,總是選擇合作的玩家會被剝削,但加入了一些隨機元素、一報還一報機制的玩家,平均而言就能獲得更大的利益,減少被經常背叛的玩家剝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