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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數字1~52的紙牌做為牌。
  規則大致與橋牌遊戲規則相同。
  不同的點主要在於「王牌的種類」、「分類的方式」,以及「大小的比較」。

  先用原本橋牌的規則講上面前兩個東西:
  「王牌的種類」:撲克牌有四種花色,在一開始可以喊哪種顏色作為王牌,或者是沒有王。
  「分類的方式」:每輪打出來的第一張牌,它的花色是什麼,其他人就得要打相同花色(這裡的分類就是指分類成四種花色),除非沒有相同花色的牌,才能打其他的牌。

  若改成數字橋牌的規則,則:
  「王牌的種類」:牌的數字是1~52,一開始喊王牌可以有很多種喊法,只要是精確且常見的數學定義分類方式,且該分類的張數在10~15張之間即可。
  舉例來說,我可以喊「質數」為王牌,1~52的數字中共有15個數字是質數,符合這裏規則的限制。
  再舉多些例子,我也可以喊「4的倍數」為王牌,1~52的數字中共有13個數字是4的倍數,同樣符合這裏規則的限制。
  只要符合規則的都可以喊,像是「某個數字的所有因數」、「除以4餘1的所有數字」……喊出來之前,要先確認在1~52的數字牌中,這樣的王牌數量會不會太多或太少,確認適中之後才可以生效

  「分類的方式」:同樣是每輪打出來的第一張牌決定這一輪大家出牌的類別。
  不同的點在於,分類的方式繁多,由第一個出牌人決定類別。
  例如當打出3時,第一個出牌人可以說:「3的倍數」,那麼這一輪大家要打的分類就是3的倍數,除非手上沒有3的倍數的牌,才能打其他牌。
  但第一個人打出3時,也不一定要喊「3的倍數」,他也可以喊「質數」,那麼這一輪大家就都要打質數,除非手上沒有質數,才能打其他牌。
  當然每張數字牌會有不同的「喊分類方式的限制」(要不然大家隨便喊別人不能出的分類,例如出40然後說「40的倍數」,這樣就太沒有意義了),但只有在喊分類時有限制,分類決定後,之後的玩家只要是符合該分類的牌都可以打出來。

  最後就是比大小的方式不同了。
  一般撲克牌比大小是A最大,接著13>12>11>……>2
  在橋牌中,「黑桃>愛心>方塊>梅花」這個規則並不存在。
  取而代之的是「王牌花色>該輪的花色>其他」。

  而在「數字橋牌」中,是類似的形式。
  兩張牌比大小,就直接比兩者數字的大小即可。(這點倒是比較省時間)
  而同樣的,有類別不同的區分。
  「王牌分類>該輪的分類>其他」。

  舉實例來說,一場「數字橋牌」中,一開始王牌選定為「4的倍數」。
  某一輪時,出第一張牌的人打了5,喊該輪的分類為「5的倍數」,接著第二個人打出了10,第三個人因為手上沒有5的倍數,所以打出了王牌分類的28,第四個人打出了30,在這樣的情況下,四張牌的大小是「『28』>『20』>『30』>『5』」,因為28和20都是王牌,但28>20,而10和5只是符合該輪分類,所以在比大小上比王牌還小。

  規則介紹完了。
  有朋友要一起玩嗎?
  可以在底下留言XD。

  2012/01/28 06:21補充
  突然想到,這個遊戲有個不方便之處,就是最好有第五個人從旁協助。
  而且這第五個人對於大多數的數學概念必須非常熟悉且熟練。
  因為一般玩家只要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就會誤以為自己沒有牌可以打了,就打出了其他分類中的牌,可是實際上手上卻還有該分類中的牌可以打。
  這就需要第五個人環顧四位玩家手上的牌,看有沒有出錯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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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29
  今天第一次和朋友玩這個遊戲,測試了一些規則的想法。

  說實在的,這個遊戲實在是太靠盃了。
  需要很多靠盃的人才能玩出真義啊……

  是和一位不熟練數學語言的人玩(不熟練數學語言並不表示邏輯或思考能力不好,只是對數字的關連比較不會那麼敏銳)。
  由於發完四家牌之後(我們只有兩個人玩),彼此都不知道要怎麼樣開始喊王牌分類或打第一張牌。
  於是決定把四家的牌都攤開,畢竟只是嘗試而已,先試試看這個遊戲如何。

  比較常見的分類喊法是「質數」、「除以4餘0~3的數」(用數學語言說就是4n+0~3)、「1~13」、「14~26」、「27~39」、「40~52」(由於紙牌是在撲克牌上寫數字製成,而且是照著順序寫,所以這四種分類其實就是原本的四種花色分類)(題外話,4n+0~3其實在結構上也與四種花色無異)

  開始打牌之後,我們一樣是從大的數字開始打,設法贏墩數。
  玩到後來卻面臨「數字小的牌」打不出去的情況(就算是橋牌也會這樣吧(?))。

  目前感覺這個遊戲喊分類的人佔了很重要的份量,會喊分類的人或許就能吃下許多墩。

  在打小牌的時候,也測試了一個自己構想的奇特分類。

  我稱之為「某個數字(在1~52之間)的因數」。
  當時的規則是第一個人打出牌之後,例如我打「9」,那麼就想像檯面上中間有一個懸空的隱形數字,它是多少還沒有被決定。
  接著下家要打的數字,必須是「有可能是那個懸空數字的因數」,例如下家除非沒有符合條件的牌,不然他不能打「7」,因為1~52之中沒有一個數字同時有9和7這兩個因數;而可以打「15」,那麼此時中間的懸空數字就被決定了,是「45」。
  當初覺得這個構想很好玩,不過實測的過程中發現許多Bug,例如這通常會使得第二家打的牌就決定了懸空的數字是多少,而這就變成3、4家「原本有符合分類的牌可以打,例如2」,可是在第二家打完之後就不能打了。

  於是決定改成,第一家打完之後,其餘三家打的牌,只要和第一家的牌的「最小公倍數」小於等於52即可打出。
  而四家打完之後再用另種方式判斷誰吃下這墩。(待會提)

  再來是可以使用這個分類的數字有沒有限制。
  如果一個人打「47」,喊「某個數字的因數」,這就顯得太過無腦,因為其他玩家頂多只能打「1」,而其他的數字都是不符合此分類的(因為47是質數,而且又很大,所以中間的懸空數字已經被決定,就是47)。
  而如果其他家只有1符合分類,那不管怎麼樣通常都會判給47贏得這墩(目前這麼認定),所以對於這個數字而言,這樣的喊法就太過無腦。

  目前是修訂成,一個數字如果要喊「某個數字的因數」分類,那麼符合條件的牌(就是和該數字的最小公倍數小於等於52的牌)的張數要在11~15張之間。(備註:隨著後來規則改變,這裡變為12~14張)
  舉例來說第一家想打「9」喊「某個數字的因數」分類,那麼大家必須檢驗有多少張牌是可以出的。
  「1,2,3,4,5,6,9,12,15,18,27,36,45」意思是共有13張牌是可以出的,那麼就可以用這個分類方式。
  而如果第一家是打「35」,則有「1,5,7,35」只有4張牌可以出,那麼就不能用這個分類方式。

  (我相信這樣的規則敘述實在太過複雜,我朋友也說若有這種分類方式設計成這樣,根本不可能推廣XDD)
  (也可以再改,有什麼想法的朋友就多提意見囉~)
  (我聽過滿中懇的意見:「為什麼要設計出這個呢?原本的橋牌就有許多應對的規則了……」她說的有道理,不過說不定有可能可以再設計得好玩一點啊XD)

  還沒有提在此分類下,四家都打完牌之後,要如何判定誰吃下這墩。
  那個懸空數字,有可能4家的數字都是它的因數,也有可能3家、2家,或甚至只有出第一張牌的那家。
  這個時候要挑選四張牌中有較多張牌是其因數的懸空數字。
  (額外條件:「若有兩種懸空數字符合此條件,則挑比較大的那個懸空數字。」)
  舉例來說,如果第一家的牌是「9」,其餘三家分別是「2、15、36」,則這個時候懸空數字要挑選為「36」而非「45」。
  因為若懸空數字是36,四張牌中有三張牌是它的因數;而若懸空數字是45,四張牌中只有兩張是它的因數。
  於是這一輪中,「9,2,36」是符合分類的數,「15」就是不符合分類的數。
  就依據原先的規則,「王牌分類>該輪分類>其他」,所以若四張牌都沒有王牌分類的話,吃下此局的就是「36」。

  而解釋一下剛才的額外條件,舉例,第一家的牌是「9」,其餘三家分別是「18、3、15」,那麼這個時候懸空數字不管是「36」還是「45」,底下4張牌中都有3張是它的因數,則此時就挑選45為懸空數字(因為它比36大)。

  有關「某個數字的因數」分類喊法講述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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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30
  今天在和一位朋友試玩一次,試完之前玩了幾場橋牌(四副牌都攤開),我看著四家的牌思考,他因為習慣因素只看自己一家,玩的過程中我感覺到,他的實力很強。
  (簡單來說我上面這句話只是要說,我覺得他很強XD)

  他向我提議,分類的限制要更嚴格些,改成12~14張。
  這次玩數字橋牌,開場,一樣是四副牌都直接攤開。
  他和他對家有比較多大的數字。

  而這場玩no king,變成是只要喊對分類,幾乎都是會吃下。
  他先出,他就可以丟個「49」,分類喊「4n+1」,無庸置疑會被他吃下。(因為49是1~52中屬於4n+1類中最大的數字)
  再丟「51」,喊「4n+3」。
  丟「47」,喊「奇質數」(因為1~52中質數有15張,不符合分類12~14章的規定,而奇質數就只有14張),一樣吃下。
  他具體丟了哪些我也忘了,但只要喊對分類就很容易,例如丟「39」喊「27~39」,丟「13」喊「1~13」。

  這次也多了一些較為進階的分類方式,例如「8n±1~4」。
  他還提議「7n+6、+7」不過沒有真的用,畢竟這樣的分類方式太刻意了。(不夠美麗XD)
  或者是「3n+7,n限定是正整數」,這樣的分類方式也太過刻意。

  在他贏了5墩後,遇到了轉捩點。
  此時我手上都剩下數字大的牌,而他手上大牌都打完了。

  下一墩被我吃到,就換我一路打大牌。

  也利用了一些技巧,因為我們牌都是攤開的(就算不攤開也知道對手的牌啦~我們才兩個人),例如丟「52」喊「40~52」迫使對手把大牌(EX:「45」)打出來,然後再丟「41」喊「4n+1」,對手就沒有牌能吃掉我的。
  最後大家都剩下一些很瑣碎的牌,此時只要喊其他家都沒有的分類,就必然會吃下來。
  所以剩下的8墩都被我吃掉。

  玩一場大概就花1小時左右,雖然是還在發展的階段,不過1小時的確是太長了。(都花時間再想要怎麼出)

  感覺幾乎每場都能喊到吃10墩以上(雖然這場我才吃了8墩),只要花許多心思喊對分類即可(這場是因為沒特別想喊什麼,才玩no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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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31

  和朋友聊天,問問看她對這個遊戲的看法。
  她提出一個問題:「在一開始喊王牌的時候,有沒有同樣墩數時哪種分類比較大?就像2黑桃可以壓過2梅花那樣。」
  討論了一下,原本我是沒有注意到這件事情。(其實我根本不怎麼會玩橋牌XDD)
  後來我提議,不如就用「該分類的平均」來斷定,例如「4n+2」分類的平均值比「4n+1」的平均值還大。(「4n+2」的平均是26,「4n+1」的平均是25)
  平均值越大的,就壓過另一個。
  所以所有常見分類中,平均最大的是「40~52」這個分類。
  (除非有人能喊出一個「41~52」又很美麗的分類,不然「40~52」就是平均最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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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21

  吃晚餐,一邊看「我是一隻愛寫作的鉛筆」(一本書),腦中浮現一種分類方式。
  「寫出來只用到一個數字的數」,具體來說就是「1,2,3,4,5,6,7,8,9,11,2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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