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取什麼標題都是在分享近況(?),最近下班後還在校稿東西,倒不是賺不賺錢的問題,是覺得想提供一些價值,甚至自以為地認為這樣的價值可能只有你能提供,當然這大概不是事實,就算是事實好了,你所提供的價值也未必真的那麼有價值。

  再加上之前類似確診,整體消耗了很多精力,所以很久沒發文章(?)。

  玩的桌遊倒是也滿多的,也有一些新到的遊戲,雖然甚至有些啟發,但不足以變成一整篇文章長度的感覺。

  《藝伎之道》以小盒兩人博弈的遊戲來說,也算提供了滿複雜的遊戲性,我原本是預期自己大概很難有機會找到人玩(X),結果最近倒是開了很多場,甚至可能是我這一年內開最多次的遊戲(驚)(不考慮BGA的話)。

  畢竟規則沒像《花見小路》那麼簡潔,本質上也是抽象遊戲。

  相比花見小路,大概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在兩輪內結束,花見小路只要玩家實力接近,玩5、6輪都結束不了也是很常見的。

  

  當然取「消費」這個標題也不是要談這個,雖然真的想寫的東西其實多到不行,也不全都算在消費的範圍裡。

 

  跳回校稿,就在想,金錢作為一種價值交換的媒介,你的付出提供了價值後獲得的金錢,又要如何產生對你有意義的價值?

  工作後這幾年來,有了金錢上稍微寬裕,嘗試了許多不同的眼鏡,買了比較符合自己功能性需求的外套、褲子,在公司裡裝了螢幕支架,家裡換了新的螢幕、鍵盤,幾乎都快講完了,剩下來的大概都是花在桌遊上(?),除了這些之外,你到底還有什麼辦法消費你所獲得的價值(金錢)?

  假設你今天多了一萬元好了,這一萬元除了進入儲蓄裡,直到某天你不再有收入,使用儲蓄到見底時,花費到這一萬元多活個幾天以外,這一萬元對你還能產生什麼樣的價值?

 

  這就牽扯到什麼事情對你(我)有價值。

  什麼是你覺得對你有價值的,願意用你提供的價值去交換的?

  其中最先跳出來選項的也是莫名幽默,就是「公司的產品能讓使用者用到」,我現在這份工作已經做頗多年了,我們的產品仍然還沒上線提供給使用者,這無關賺不賺錢,只是這件事情本身需要投入的人力與時間過多。

  雖然這是一個值得多次自問「真的嗎」的論點,但我多次想起來都還是這樣覺得。

  也不知道怎麼解釋這種事情,或許可以用桌遊來做一個比喻,我在做的工作就像是為過去10年出過所有桌遊寫出清楚仔細的說明書,然後還製作詳細易懂的教學影片。

  說到易懂,目前《給肥龍一盒桌遊》的youtuber所提供的教學稱得上詳盡,但在易懂性上還是有很大段路要走。

  那當然,這種事情是我多投入1萬元也幾乎如同水漂的事情,多投入100萬可能也如同水漂。

  誇張點講,多投入20億也不可能讓一群人,嗯我寫到這句話的時候自我遲疑了一下,說不定有可能(X),多投入20億也不可能讓一群人在3年內做出我上述提到的那種產品。

  那當然另個角度反過來想,這個產品的意義真的有那麼大嗎?

  桌遊的教學者其實很大程度地影響了玩家的遊戲體驗,教的好跟不好落差很大。

  雖然我沒做過任何統計,但我認為很多人有桌遊但沒有玩伴,教學能力也是影響的因素之一,自己玩的時候很好玩,可是要向自己非桌遊圈的朋友推坑時,就沒辦法讓人也同樣體驗到好玩的感覺(?)。

  但當然這種事情因素很多,教學能力說不定也不是那麼大的比重。

  像我不會揪團可能才是最大的主因,或是不會社交(X)。

  

  就跳脫工作的話題吧,還有什麼其他東西是我想獲取的價值呢?

  良好的遊玩桌遊的環境或許是,不過這也是一萬元可能處理不了的事情,每個細部分的細微提升倒是有可能。

  說到底有些事情提升的門檻過高,例如買房子。

  在我的收入門檻沒有超過某個水平以前,光用儲蓄的方式是不太可能辦到這件事情的,就算能意義也不大?

  有些事情可以逐步逐步地提升,但有些事情比較不能。

 

  寫文章也是我想獲取的價值,精確來說是,很多時候很懶很累,有很多想法,但寫文章本身很消耗時間跟精力,所以儘管我認為寫出這些想法是對我而言有價值的(意思是我認為「提供這些文字給其他人對他人產生助益」對我而言有價值),但很懶得寫。

  但這種事情有可能付錢給別人,讓別人來幫我寫嗎?不好想像,就像市面上出版的各種自傳書籍,大概也有很多完全不是本人寫的,而是透過訪談寫出來的?

  關於這件事,買鍵盤倒是對我有點幫助,我現在這個鍵盤已經比較熟悉使用了,可以打得比較快,而且手比較不會累(從頭到尾都幾乎只有手指在移動,手腕不用移動),所以這個鍵盤確實已經有助於我書寫文字提供想法給別人。

  

  又停頓了一段時間,滑滑手機,看看桌遊訊息,想到這就想到,其實收集資訊也是要消耗時間的,判斷一個遊戲好不好玩也是,先前我問一個人會不會開某款遊戲的團購,他秒回:「開!你一句話就開」,我對此感到很驚嚇,都不用自己先研究一下嗎(X),但對方說(雖然也可以解讀為幹話):「我相信你的眼光啊」。

  雖然可以當成幹話,但仔細想想卻也很有道理,遊戲百百款地出,與其自己研究每款遊戲來決定是否要開團購,或許乾脆訂一個標準,例如相信某些朋友的眼光,或是某群朋友裡如果有多少人來詢問,就開團,整體而言更節省自己的時間,實際的效益也可能會更好。

  軒轅(一位朋友的暱稱)現在也是懶得探索各種桌遊資訊,反而會希望如果我有研究什麼覺得好玩的遊戲,可以直接推薦他買,可以想成對他而言花錢買遊戲不難,但花時間評價一款遊戲值不值得買卻很麻煩。

  那如果以這個角度來思考的話,說不定贊助桌遊youtuber就是一種讓我獲取價值的方法,如果我的贊助能讓對方多願意整理資料給眾人看,又或是甚至願意偏向我的喜好去整理某些資訊,節省我收集資訊的時間,那也是對我有價值的。

  雖然我這麼說但目前為止還沒有做過這種事情就是了。可能我目前還算很享受這種收集資訊、感受的過程,就可能更偏向自己適合做這種事(X)。

  

  快寫到沒有想寫的衝動了,雖然還有很多之前想寫的事情,概念上就是可能偶爾有一兩件想分享的事,零零總總加起來10幾件,等到真的開始寫以後,分享兩三件後又沒那麼有動力了(或又要睡覺了),就又繼續堆著。

 

  還有什麼價值呢?

  很久沒做中文化,其實我自己做中文化的速度是非常慢的,主要是美工/美術上的能力/速度不及。

  寫出效果的翻譯倒不是那麼花時間,但掃描、把它們弄到圖片上就很花時間。

  如果付錢請人幫忙做,就有可能節省我自己大量的時間,有相關專業的人也會做得比我快很多。某方面的雙贏。

  說到這個就讓我想到,目前做中文化的多半是偏有美術能力的人,偏文字專業的人似乎相對比較少。

  但世俗對價值的認定嘛,如果美術跟翻譯合作,會認為誰的價值比較高呢?

  其實這完全不是我講這段話的重點,我的重點是,如果我跟一個美術合作中文化,我提供翻譯,對方負責美術的部分,會不會讓這個美術認為自己所做的只是勞力活,沒有提供價值。

  以至於這樣的合作不可能實現。

  

  尚未提及但仍然想談的,如玩《坦帕妮主題樂園》的微小感受,其實也可能可以直接寫完。

  不想獨立成一篇來寫,是有種「不想以遊戲為主體寫遊戲心得」的感覺,就覺得那樣的文章不需要我來寫,能介紹得好的人比我多很多。

  所以要寫就是基於有我覺得有趣的部分,而這部分恰好是從遊戲裡體驗到的,才覺得值得一寫。

  坦帕妮玩過了三次,第一次玩錯規則的影響滿大的,每回合的輪盤位置都不能跟前一回合一樣,我們當時玩成可以不旋轉,結果就是過度破壞了遊戲平衡與樂趣,某些板塊始終難以被購買。

  很多時候細小的規則就能大幅地影響遊戲體驗,之前《咖啡交易商》也是,玩錯一小條規則可能就讓遊戲整體的樂趣大幅下降。所謂的差一點就差很多(X)。

  第二次時體驗就有比較好了,雖然仍不算是我特別喜歡的遊戲,不過朋友滿喜歡的。

  我沒那麼喜歡主要是板塊拼放其實不是遊戲的重點,重點還是在跑軌爭奪順位,收入與換分時機的規劃,不太符合我對一個有拼圖元素遊戲的期待(?),換個角度也可以說,其他部分也不是我特別熱愛的類型。

  另個小缺點是最後一回合能做的事情也很少,或許可以說隨著遊戲進行,能操作的空間越來越少?

  總之第二次體驗就有讓它變成中等以上的遊戲了,會是我願意帶入門的桌遊玩家遊玩的遊戲。

  

  另個也有一些想法的是《Hamlet》,實際玩完我是滿喜歡的,只是有點類似被欺騙的感覺(X),就想像中與實際不同,但「或許」正是這樣的結果才好玩,如果是如我想像的那樣的遊戲,或許就沒那麼好玩了。

  我原本對它的預期是比較複雜但比較輕的《路與船》(至於比較複雜為何又比較輕是一個值得談談,但很難解釋的觀點),結果實際上可能也確實有點那樣的感覺,也有感覺像是《快餐連鎖店》的感覺(但當然重度上都比不上那些遊戲)。

  我還是真的開一篇特別來講Hamlet好了,反正也該洗洗睡了。

  好像還有什麼想寫的,但一時之間想不起來了,現在這樣也足夠滿足了。

  嗯我想起來了,關於精力、體力的累積與消耗的問題(嘆),要能夠有現在這樣的狀態來寫文章,是需要累積一段時間的,任何事情都……嗯我還是不想繼續在這篇裡寫下去,雖然此刻不寫未來也未必會寫。但就無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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