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跟最近感受到的一些事情有關。
  似乎明確主題的議論文,會有比較多人看(或看到),至於這是什麼原因,不曉得XD。

  和母親討論休學的可能性,這樣的想法在腦中萌芽,有它的理由,簡單的說法是:「我認為在目前對讀這些科目所抱持的信念下,我是不可能把需要修滿的學分給修完的。」
  (信念是指像「大學畢業的文憑真的沒那麼重要」、「放棄沒興趣的東西,才會有空間讓興趣進來」、「學的這些東西對未來的幫助甚少」……等,若沒有這樣的信念,那麼就不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討論許多,母親常說:「你休學的話我就要多養你一年,你就會晚出去工作一年……」
  其實我覺得那句話情感層面較多。
  若我並沒有非常想成家立業的想法,那麼我是不需要買房子的。
  我也沒有駕照(目前也不打算考),也很少物質上的慾望(我認為很少啦XD),所以我不會買車,也不會買奢侈品。
  對於兩性相處或交往的觀點,我覺得只是兩個人的關係,與社會規範無關(EX:有些人認為男生要多出錢)。

  這推得,如果我住在家裡,其實我只有吃東西的花費。
  一天吃掉兩百元(這是我現在住新竹的花費,以後會不會漲就不曉得了),一個月6000元。
  如果任何一種單純的打工(7-11、文書處理、飲料店……等),時薪有100元的話,那我一個月約工作60個小時可賺得6000元。
  一天有24個小時,若睡眠習慣良好(其實我睡眠習慣並不良好,不過這是容易改變的部份),一天有16小時是醒著的,那我平均一天工作2小時,我的時間會有1/8在維持生活能力上。

  順便計算一下(我也不知道結果會怎樣XD),如果一個正職工作月薪25000元,一天工作時間6小時來計算,一個月要工作約6*30=180小時,相除,時薪約140元。
  (原本我還以為會比較低的XDD,算出來後是有高些。)
  寫到一半,發現這樣的計算不太正確,我還是上網查查資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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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理工科系.私立二技畢業.薪水28300.還沒扣勞健保.沒有其他津貼.上班9:00-18:00.加班費另計.工作輕鬆.因為可以得心應手.升遷不一定.固定有年終1.5個月(28300*1.5).績效不一定.大約都有一各月.除非公司倒了.不然不會沒工作.請假自由.老闆不會要求不准請.
每年固定有出國旅遊家國內旅遊家健康檢查.
這樣...算優嗎?
  引用自: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3574724&b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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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作計算,一天上班時間9~18,共9小時,一個月假設休6天好了(他也沒寫幾天),那一個月工作時間約9*24=216小時/月,216*12個月=2592小時/年,月薪28300*13。5個月(有年終)=382050元/年,相除得時薪147元/小時。

  嗯,所以其實,我猜的還算滿精準,而且還算是個大學畢業生能找到的「不錯」工作了。
  (不錯是底下回文的人認為的,我自己目前無法分辨。)




  要是一個人一天能有7/8醒著的時間,可以較無限制的去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那麼會怎麼樣?(當然有些興趣是需要花費金錢的,不過我的興趣像看書、寫作、聽歌、和人聊天、思考、普通的運動,其實都還好。)

  當然我和我母親討論的當下並沒有提到上面這段,不過她之後也會看到我網誌XD。

  討論到了尾聲的時候,我媽有些放棄說服我。
  「你想休學就休吧。」她說。

  其實我也知道,「休學」只是個構想而已。
  對於一個構想,我想先知道它的可行性(舉例來說,若我媽認為我休學的話,她就要把我踢出家門,那麼我的構想就是不可行的),或者是它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就像解數學、寫程式一樣,我有些構想,那麼我有哪些公式、函數可以讓我實現這個構想?我可以使用那些東西嗎?

  要是根本不被予許使用那些公式、函數,那麼想得再多也無法成真。

  寫到這,我覺得自己可以用兩性的比喻(比較好解釋,也比較好懂(?))。

  在男女一開始彼此認識還沒有那麼熟識的時候,想要約對方一起出去,明明從沒打過電話,也還不清楚對方對自己的感覺,之前也沒有約過的經驗。
  在打電話約之前,就開始在腦中跑小劇場,「如果他/她答應的話我們就會先去做什麼……」、「活動結束後可以邀他/她一起吃晚餐,剛好附近有家我覺得不錯的餐廳……」,可以一路想到回家之後,打電話給對方,或者是過程中想像出一大堆有趣的事情……等。

  之後打了電話,對方連接都沒接到,之後也沒有回撥。

  這就是有「構想」,可是這個構想需要的最基本要素「對方答應自己的邀約」都還沒什麼把握,就已沉溺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話再說回來。

  聊完,我和母親說:「這目前只是個構想而已。」

  我不曉得我當時有沒有說出底下的話。

  「也許,我只是想要知道自己『有選擇』罷了。」

  大學中文課堂上的報告也是,我對那些限定的主題方向沒太多興趣,於是我問老師,能不能讓我做自己想做的東西。

  「好吧。可以,不過期末報告的時候你還是要上台報告投影片,讓大家知道你不是什麼都沒有做,我就讓你拿到了學分。」(意思大概是這樣啦)

  有了這個選擇的權利之後,我發現自己的視野變寬闊了,挑主題的時候即使與原先限定的有些偏離,我也不會因此而擔心會有麻煩,我知道,只要我有做出些成果來(當然是我有興趣的),即使與限定的主題有些偏離,我仍能拿到學分。
  (需要拿到這科學分的原因在於,我這學期若被21,那會被退學,若我是休學還能復學,被退學則不行,在我母親的想法中,她仍希望我有機會能把大學讀完,而既然要讀完大學的話,那麼這學期的必修也先通過,即使休學之後,若復學會較為容易。)
  (我覺得我解釋等於沒解釋XD)

  最近我也會想,會不會是我對人生的假設錯了?
  會不會維持生存,並沒有那麼難?
  會不會只要去追尋夢想,而那夢想是對人有益的,那麼生存的需求自然就會被滿足?
  (意思是我目前認為「維持生活是很困難的」,不過有逐漸放棄這個假設的感覺。)



  在和「大學中文」的老師聊完之後,我浮現一個想法。

  「或許,這個社會不願接受『沒有自己想法』的人,於是學校設法教學生們如何有想法(就像大學中文要訓練學生表達自己想法),而一旦學生願意有自己的想法,制度下的師長們就願意放手。」

  這或許是我的猜想吧。
  只是覺得,有些體制下的老師們也不想給學生們這麼多限制。
  他們可能認為,這些限制只是希望讓學生們能有「最低程度的展現」(這個詞可見「計畫,是為了預防而做。」)罷了。



  「有時候我們並不是一定要做某個選擇,只是希望自己是有選擇,而選擇是由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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