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最近在想的幾個問題寫下。

  工具:

  如同許多數學問題可以使用代數(設未知數解方程式)來得出答案,我們知道很多問題純用思想的是非常困難計算出答案的(例如你能夠不用紙筆在腦中運算三個未知數之間互相計算的問題嗎?如果連在腦海裡都不是用代數列式的話可以嗎?),但只要用代數的列式方式寫在紙上,再利用已經熟悉的解方程式的技巧,就可以依照一定無須過多思考的方式得出答案。

  也就是說,代數做為一個工具,可以解決我們原本純用腦中思考無法解決,或是難以解決的問題。

  那是不是人生中的很多事情,會想要花很多時間思考的事情,也有這種工具可以達成效果呢?

  只是我(們)可能對此不以為然,覺得"工具"的幫助不大,但從代數對數學解題的觀點來看,一個工具、一種闡述問題的方式、一種提問的思維,對解決問題的幫助可能是非常大的,甚至有可能在問題與問題間看出模式,沿用以前所知的解法。

  所以有哪些工具呢?其實我自己在高中大學時也接觸滿多關於思考方式的書。

  例如系統思考(《第五項修練》);

  或是有個叫10、10、10的方式,就是設想這件事情在10分鐘後、10天後、10年後的效應,以這三個階段的想像來衡量自己當下應該做的決定是什麼;

  或者是有個人曾提到(但我不記得是誰了),當你在做一個很困難的決定的時候,想想看如果你所做的決定會出現在明天報紙的頭版上,你會覺得這樣好嗎?

 

  還有像是心智圖,跟系統思考同樣都是利用繪製圖像來看,就像代數列出方程式那樣。

 

  還有寫文章,可能我到現在仍主要保留的思考工具就是寫文章,或許我會以為寫文章只是把腦海中的想法寫出來而已,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就像用未知數列出式子後,問題的解法就變得清晰了,很多時候文章寫著寫著,觀點就跑出來了,而在想到寫出那句話之前,我可能還沒有想過那樣的觀點。

  熟悉一套思考工具,然後會使用它,可能真的會有很大幫助。

  不過另個觀點(其實我就只是把對代數的想法套到這裡),擅長使用工具的也會導致其他方面的貧乏,例如總是使用代數解決問題,可能就沒有機會訓練到算術的思維(例如雞兔同籠的算術解法),或是對數學的某些直觀感覺。就像擅長使用計算機的人,可能就對數字與數字間的關係不那麼敏銳。

  同樣地,依憑著工具來思考,或許也會導致自己沒有培養出自己純用腦袋思考的能力,以及要是遇到那項工具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就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價值:

  我長久以來一直有一個假設,應該說我認為應該會如此發展的事情。

  我認為,隨著人類的科技越來越進步,人類為了生存所需的勞動應該越來越少,包含物理上的跟心理上的,最終是所有人類可以無須付出勞動來維持生存。

  現在我光是把這句話寫下來,就發現原本想說的事情彼此之間好像並不矛盾了(驚)。

  因為我最近讀了《阿特拉斯聳聳肩》,裡面強烈地提到了"價值",金錢只是提供人與人之間交換價值的媒介,我做了對他人有價值的事情,所以我換取到了金錢,而金錢可以讓我去和其他人換取對我有價值的事物。

  這樣的想法和無條件基本收入(所有人類無條件每段時間會有一定的金錢收入)的觀點會不會有矛盾呢?如果金錢是價值轉換的媒介,那獲得無條件基本收入的人提供了什麼價值呢?

  當然我知道很多無形中的價值,例如父權社會中女性在家帶小孩,這是提供了價值;隨手撿起地上的垃圾,保護環境整潔,這也是價值(想想看如果所有人都會隨手這麼做,就有很多清潔的工作機會會被除去,而清潔工作本身是可以賺錢的);在路上幫路人指路;寫文章推薦東西(廣告(?)),提供他人資訊,這些都算是價值。

  又或者要把無條件基本收入看成是人權的一部份,就像我前面提到的假設,或許隨著人權所含蓋的範圍逐漸增加,最後會到達這個層次,至於是不是用無條件基本收入來實踐是另回事,也可以用其他方式來實踐,例如各種普通的餐飲店都是自動化、機械化的,然後也無須花費,食物量也足夠供應。

  到這樣的時候,一個人還是能創造出價值和別人交換,那他才會獲得金錢。

  例如說娛樂的價值,提供知識的價值等等。

  以提供價值來換取金錢的角度來說,一個人不能什麼都不做就獲取生存所需的金錢。

  但如果認真想這件事情,一個人真的能什麼都不做嗎?我覺得也是很困難的,如果一個人只是做他想做的就能提供價值,那無條件基本收入就可行?

  應該說,那麼這兩個觀點就不矛盾,因為人無法什麼都不做、什麼價值都不提供,因為「提供他人價值」這件事情本身對自己的感覺是好的,就像幫助別人自己也會覺得高興這樣。(又或者是〈喜劇之王〉裡的:「站在我旁邊,你不算可憐,這也是種貢獻」(?))

 

  談到金錢是價值交換的媒介,就又想到另個問題。

  對於收集了大量金錢的人,姑且不論他的金錢是不是真的提供了他人大量的價值獲取而來的,我的意思是就算沒有什麼偷拐搶騙,一樣可能會有人因為提供了大量的價值而獲取了大量的金錢。

  問題是這些金錢要怎麼樣轉換成價值呢?

  必須要有其他人創造出價值來和他交換,如果這樣的人很少,或是能提供對他的價值很少,那這些錢就出不來了,結果會變成提供大量價值的人獲取了大量金錢,但對他而言,沒有其他他覺得有價值的事物,值得花完那些金錢去交換?因此他提供了價值,但沒有交換到足額的價值回來。

  結果我們就要往基因的方式想,如果這些錢能換取到他的基因良好地延續,那也是一種價值,所以花錢照顧自己的後代,也是對自己(的基因)有價值的事情。(這就是富二代、富三代的由來(?))

  或許人情也是一種價值交換的媒介,由眾人共同的記憶來儲存誰提供了價值。

  在《信任革命》一書中提到一個很有趣的事情,在一個部落中,他們有用某種石像做為價值交換的媒介,就像我們的錢一樣,而特別的地方在於,有個家族持有的石像在一次航行中掉到了海裡,如果現在你走在路上掉了1000元,你提供價值所獲取的媒介就不翼而飛了,但他們仍可以使用那個石像做為交易的媒介,也就是說,島上的所有人都知道,那個石像現在是屬於你們家族的(即使它在海裡找不到了),如果和人做交易用這個石像換了其他東西,那麼島上的人們也就知道,現在那個石像是屬於另個人的了。

  在這裡沒有實際的物質做為交易的媒介,而是憑藉眾人的記憶。

  說到這裡我突發奇想(但應該不會是如此運作),如果哪天發生火災,把儲藏的私房錢燒了,那一個人可以去銀行拿回這筆它用實體儲存的錢嗎?我憑直覺想是不行啦,但如果金錢只是紀錄你提供價值的媒介的話,感覺這樣的事情應該要是可以的。(當然前提是這個機制能夠不被人隨意濫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東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